1月30日,北京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第四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在北京住总集团会议室召开,协会会长陈方俊,副会长赵成富,秘书长周小霞参加会议,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领导应邀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共有16人参加,其中11家常务理事单位出席,2家常务理事单位因事请假,出席代表符合章程规定,举行会议及表决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听取了协会2014年工作总结,各位代表认为协会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踏实工作,团结一心,高效率地完成了协会的8项工作,为联系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做出了成绩。
协会秘书处向会议提交了2015年工作计划草案,各位常务理事对今年协会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思路,提出协会应该加强对法律顾问工作指导,深入探讨各行业法律风险点;可以按行业按不同性质企业分类开展活动;提出协会开办网站和组建通讯员队伍,应该拟定《网站管理办法》规定会员、理事单位对网站建设的任务和支持;会议讨论了在新形势下协会对会员的管理方式,并对协会草拟的《北京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会员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修改意见,对2015年协会的工作计划予以通过。各位常务理事纷纷表示,大力支持协会开展活动,希望协会在新的形势下大胆开展活动,更好为企业法律顾问提供服务。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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