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祥龙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谭丽华)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法律体制的完善,企业对法律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企业法律顾问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不同程度的重视。在当前依法治国深化企业改革、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大背景下,企业法律顾问地位被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企业法律顾问作为依法治企的先锋,面对新形势更应积极应对,充分发挥作用,实现应有的价值。本人拟结合自身工作实践,浅谈几点个人心得。
一、强调法律工作与经营活动的融合
“杀敌一万自损三千,不战而胜方为大胜”,除了能够熟练运用好手中的法律武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提供事后诉讼救济外,在企业内部做好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做到“不战而胜”是企业法律顾问另一项重要工作。然而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的各个阶段、各个领域,平时处于极其隐蔽的状态,在日常纷繁复杂的业务操作及经营管理过程中,企业法律顾问要很好的履行职责,在做好法律知识储备的基础上,还须对企业的行业特点、经营体系、管理内容、管理流程等有着较为透彻的理解,才可能更好的发现、分析和预防法律风险,并权衡多种法律解决方案的优劣利弊,以企业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在法律风险产生之前或萌芽阶段,进行有效的识别规避和化解。
各行业在日常工作中的法律知识是相通的,但各行各业间的专业区别性大,本人曾就职于不同性质的企业,对此颇有感触。不管进入哪一行业,企业法律顾问若想在工作中游刃有余,所提供的法律服务更有针对性、准确性、可靠性,积极融入到生产经营的一线、参与到业务部门的工作流程中去是最有效的途径,只有深入把握企业内在需求,才能用法律思维分析每个阶段、每个节点的法律风险,才能客观理解每一法律文件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只有深层次地认识企业运作过程中有关法律问题的本质,才能从企业大局出发,对每一项法律风险做出精确判断,设计出体现企业利益和管理目标的解决方案,为企业领导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和参谋分析。
由于各企业对企业法律顾问的重视程度、配备数量不一,部分企业重诉讼轻防范,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处理法律诉讼上,并没有将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经营过程列入各项工作的流程,出现了法律工作与经营工作两张皮的现象。建议企业在制度修订、经济合同、商务谈判、重大决策等经营活动中增加法律审查环节,并努力将法律工作融入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有条件企业还可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岗前基层轮岗/轮训制度,为企业法律顾问主动介入经营活动、更好的发挥法律风险防范职能创造条件。
二、注重内、外部专业人员的配合
企业法律顾问作为企业内部法律工作者,在处理企业法律事务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但由于企业法律顾问只为所在企业提供律服务,具有特定性,其对于企业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较为精通,然而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产业链的不断延伸,及市场经济环境的日趋严峻复杂,企业法律工作日趋多样化和专业化,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展,企业法律顾问不可能对企业的所有法律问题都了然于心,面对企业在新形势、新领域出现的新情况、疑难问题难免会出现法律风险点把握不准、不深等现象。在此情况下,借用外脑、借助外力是企业法律工作变消极为积极、提升风险防控水平的有效举措。
社会律师服务对象多、服务范围广,为诸多主体的诉讼或非诉讼事务提供法律服务,较能通晓社会众多领域内发生的变革及相应的法律关系,在分析法律问题时更加富有创造性,可为企业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指导。我国企业可借鉴西方国家普遍实行企业法律顾问与外聘社会律师双轨并行、互相补充的成功经验,在配备企业法律顾问的同时聘请社会律师,当企业遇到重大或复杂的法律事务时,企业法律顾问和外聘律师相互配合,取长补短,充分发挥“外脑补充内脑”的作用,共同探索贴合企业实际、行之有效的风险防控方法;此外,在战略决策、对外投资、经济合同、招投标、诉讼案件等重大经营活动中,企业还可引入专家论证机制,聘请法律及行业资深专家为企业“把脉会诊”,本人所在企业将专家论证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已成制度常态,专家们对决策的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估论证,有效规避了潜在的法律风险,避免了企业决策失误。
三、重视法律纠纷与管理漏洞的结合
业务部门的主要目标是获取利润,企业法律顾问的主要目标是控制风险,企业法律顾问的风险防控与业务部门追求利润的目标常存冲突,企业法律顾问若一味反对或冒然要求业务部门修正,出发点虽好,但易引起相关部门的反感,不利于企业法律顾问处理与业务部门的关系。在企业运行过程中,企业法律顾问若要化被动为主动,需要讲究一定的技巧和方法,而法律纠纷的发生是最好的突破口。
法律纠纷从表面上看是法律问题,但往往反映了深层次的管理漏洞,鉴于企业领导层比较重视法律纠纷的处理,企业法律顾问可抓住机会,借助法律纠纷适度借题发挥,适当小题大做,就会实现平时用常规方法难以达到的效果。企业法律顾问面对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法律纠纷,不仅注重各个孤立的、不相联系的具体纠纷的解决,而且注重分析各个具体法律纠纷之间的联系,研究归纳本企业法律纠纷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深挖法律纠纷反映出的管理疏漏,举一反三,提出预防解决同类问题的管理举措和解决方案;并适时对相关业务岗位进行以案说法的培训,从而实现从事后救火向事前防范转变的效果。借此,既可巧妙地堵住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漏洞、增加业务部门对企业法律顾问的依赖程度;又能向企业领导层宣传法律的重要性,增强其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推进,企业法律顾问迎来了发展“春天”,然而机遇与挑战并存,新形势对企业法律顾问的要求更高了,企业法律顾问面临的竞争压力更大了。企业法律顾问只有与时俱进,内练外修,及时补充和更新知识储备、增强业务技能水平,以更高的素质、更强的能力为企业提供高水平、不可替代的法律服务,才不会被企业、行业所淘汰,才可更好地为企业依法合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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