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集团公司举办《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专题讲座

时间:2014年12月11日 信息来源:北京市国资委网 点击:7484收藏此文 【字体:

近日,建工集团公司在建工大厦六层报告厅举办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专题讲座。本次讲座邀请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施工监管处处长逄宗展同志对《办法》进行宣讲,集团法律合约系统、人力资源系统、经营系统、施工管理系统相关人员约150人参加。

《办法》将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此次讲座目的在于帮助集团公司相关系统人员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自觉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企业信誉,防止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情形。

逄宗展同志对《办法》的条文进行了细致解读和分析,解释了《办法》制定出台的背景、立法目的;讲解了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处罚措施等问题,以及如何避免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出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情形;介绍了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部署计划;对建筑施工企业应高度重视的问题提出了建议。通过讲座,大家充分认识到了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以及避免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对工程项目顺利进行、对企业健康良性发展的重要性。

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法律合约部部长张立春同志指出,自觉抵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不仅是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要求,也是施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适应市场规则的必由之路,深入学习《办法》,不仅可以防止企业触犯法律,也能够提高企业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涉及国家建设、百姓安居、集团的品牌信誉和社会声誉,必须高度重视。

集团公司向各二级单位提出要求,第一,学习《办法》之后,应进一步做好宣贯工作,使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知晓建筑施工中各项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以及违法行为可能给企业造成的严重后果,应在施工承发包全过程中自觉守法,坚持底线思维,杜绝各项违法行为,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谋求企业的良性、健康发展,对因违反该规定给集团造成经济和信誉损失的人员,应坚决追究个人责任;第二,各单位同志在学习《办法》之后,应将学习的内容和精神向本单位领导尤其是单位的一把手传达,使单位的经营决策者树立自觉守法的意识;第三,各单位应把自查自纠工作的计划做好。(建工集团)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