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已于昨日通过,将于10月1日施行。观其内容很大程度上是《民法通则》的修订版。虽然两法将在最近几年并行,但依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条文存在冲突的以民法总则的规定为准。为更好的学习新法,特作对照表,供学习使用。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法眼观天下”,敬请关注!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中国法律评论》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fMt2i-S0EC9OCpKeWaaKzQ
(作者:微信公众号《中国法律评论》 编辑:admin)
最新文章
- 1活动通知
- 2北京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于11...
北京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于11月15日在崇文工人文...
- 3北京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于11...
北京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于11月8日在崇文工人文化...
- 4北京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于10...
北京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于10月29日联合荷兰威科...
- 5北京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于10...
北京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于10月25日在崇文工人文...